上一篇:深入贯彻实施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篇:[专家解读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应急法治保障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邮 编:10001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备 案 号:京ICP备11011520号-5
访 问 量: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