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的安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简称“新《规程》”)。
新《规程》以2004年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简称“原《规程》”)为基础,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公路养护作业在安全管理和操作中的实施经验,借鉴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研究成果,在大量调查分析、示范工程应用总结、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制定而来,在修订过程中还大范围征集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新《规程》共包括14章14节和两个附录,对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类型、养护作业控制区限速及各区段长度、养护安全设施、作业控制区布置和安全作业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今后各级公路管理养护单位具体实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对提升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水平、建设平安交通具有重要的作用。
背景
满足养护安全作业新需求
随着近年来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逐步实施和农村公路十年发展,我国的公路里程数快速增长,公路养护任务日渐繁重,对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原《规程》1998年开始制定,2004年颁布实施。原《规程》制定时参考了大量国内外有关方面的资料,在发布实施的十多年时间里,对推动我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公路规模的不断发展,原《规程》已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管理需要,迫切需要充分吸取实践经验,对进行完善,提高对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具体操作的指导水平。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在2010年启动了原《规程》的修订工作。新《规程》编制组以提高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为总则,在原《规程》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兼容并蓄,立足于国内各等级公路养护的成熟技术和成功经验,同时适当吸取国外经验及成果,开展了全面修订工作。
亮点
科学划分养护作业类型
此次修订中,编制组根据广泛的国内外文献分析和现场调研,提出根据作业时间,将公路养护作业划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四类。作业类型不同,相应的养护作业区布置、现场安全作业管理、安全保通方案也不一样。
长期养护作业时间较长,安全设施需要较长时间保持在原位且完好,故规定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且及时检查维护,并在必要时修建便道,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短期养护作业比长期养护作业时间稍短,短期内拆装稳固式安全设施将影响作业效率,故在保证作业控制区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养护作业分类,使得各级养护单位可以根据养护任务与作业时间,明确养护作业类型,选择适宜的作业控制区布置方案,这对于合理使用养护资源、提高养护效率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警告区内最终限速值
为保障养护安全作业,新《规程》提出警告区内限速的新要求,并修订最终限速值,限速位置也有所调整。限速采取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方法,即设置两块及以上限速标志,限速值按一定梯度递减。编制组根据国内外现场调研、逐级限速经验和模拟计算分析结果,提出每100米降低时速10公里,同时考虑警告区标志牌的密集程度,建议相邻两个限速标志牌间距不宜小于200米。
新《规程》有关限速的规定更接近实际情况,实际应用指导性更强。
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系统化
公路养护作业需要遵守最基本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公路养护作业前期的信息发布、施工中养护作业人员和交通引导人员的着装和操作规范等。原《规程》中,涉及这一部分的内容仅在第一章总则中列举了5条。此外,在第十章养护维修安全作业中,分公路养护和桥梁、隧道养护等分别有所涉及。
此次修订中,编制组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将这部分内容专门列举一章,对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内容涉及作业区交通保障、人员组织、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的布设与移除等15个方面,更为系统全面。
特殊情况细化规定
吸纳最新养护安全作业经验,新《规程》将原《规程》中特殊路段及特殊气象条件的养护作业情况单独列为一章,并对其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穿城区、村镇路段、傍山路段、沿河路段的养护安全作业规定,并明确除应急抢险、抢修外,严禁在雾、沙尘、大风天气进行养护作业。
此外,新《规程》提出,公路长期养护作业应组织制定养护安全作业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重点
细化养护作业 控制区布置
控制区布置是公路养护作业的重要环节,合理布置控制区,可以保证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及过往交通的安全。此次修订中,编制组根据“布置合理、安全可靠、管控有效、便于实施”的原则,对控制区的布置进行了细化和增设。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及农村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四级公路及中小桥梁养护作业的安全问题显现出来。因此,新《规程》将四级公路添加进适用范围,将原《规程》中特大桥桥面和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一章的内容分拆为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和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两章,并根据调研结果和经验总结,新增中小桥梁养护作业的要求,同时对已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吸纳我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经验,编制组还对原《规程》中已有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规定提出了修订。特别是针对二、三级公路中山区公路养护作业,因其线形条件与平原区同等级公路有显著差别,编制组依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山区公路网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工程”之专题六“山区公路养护路段交通安全综合保障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在新《规程》增加了山区公路的养护作业工况,并就各类工况给出了具体的作业规定及控制区布置图。
为保障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横向安全,新《规程》还提出,在保障行车道宽度的前提下,工作区和纵向缓冲区与非封闭车道之间宜增设横向缓冲区,其宽度不宜大于0.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