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八从此进入三秒跳转 _免费十八款禁用口入口在线看_嫩叶草满18点此进3秒跳转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安全科普 > 关于烟花爆竹的不安全行为要注意

关于烟花爆竹的不安全行为要注意

chaxun.monadaapp.com时间:2020/10/20 9:02:57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次浏览

1.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2. 零售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清晰、醒目的易燃易爆以及周边严禁烟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志。严禁烟花爆竹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3.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极易引发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可构成刑事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量刑可至死刑。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其线索,要主动向公安、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可获得政府奖励。



4.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资讯

江西省| 会同县| 剑阁县| 麻栗坡县| 漠河县| 辉县市| 陈巴尔虎旗| 班玛县| 婺源县| 宁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