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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职业危害防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chaxun.monadaapp.com时间:2015/1/20 15:14:24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关于举办职业危害防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安宣教〔201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结合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大力提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组织举办职业危害防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基层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控人员,职业病防治机构从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二)《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标准解析;

(三)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与完善;

(四)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主要内容;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法。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2年4月20日-24日(20日报到) 昆明

第二期:2012年5月11日-15日(11日报到) 桂林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组织专家学者授课;

(二)采取政策讲解、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

(三)培训班发放相关资料,供学习和工作参考;

(四)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培训证书》。(报名时请携带两张同底二寸近照)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280元/人(不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将报名情况,反馈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郭 健、张 燕

电  话:010-64463009、64463880(均带传真)

附件:职业危害防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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