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chaxun.monadaapp.com时间:2015/1/20 15:14:24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安宣教〔2013〕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继续塑造和树立“尽责任、谋大局”、“讲学习、提素质”、“讲奉献、重实绩”、“抓落实、重效率”的先进典型,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决定开展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以部门为单位在中心全体在职职工范围内进行推荐,每个部门推荐先进工作者名额为5人。
二、评选条件
1.勤于学习、政治坚定。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坚决执行中心和本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2.努力开拓、勇挑重担、业绩突出。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心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一丝不苟,尽全力完成好,表现出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千方百计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奋斗精神。
3.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建言献策,为领导分忧,为职工办好事、解难题,受到各方面好评。
4.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心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公道正派,克己奉公,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程序
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由党群工作部、办公室和人事部汇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品质优秀、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让身边的典型起到示范作用,使中心职工学有标杆、干有榜样,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以此为契机,把评选表彰活动与中心发展目标统一起来,作为中心全面建设的动力,更好地谋大局、抓大事、促发展。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部门于1月9日前将推选名单报党群工作部。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