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
2018年专题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七进”工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宣教中心)根据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018年面向企业举办“加强风险防控 夯实安全基础”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贯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指导性文件精神;
(二)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编制的步骤与方法;
(三)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评估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及隐患排查方法;
(四)应急管理建设方法、应急预案编制及示例;
(五)应急演练的策划、流程、控制、评价和组织实施;
(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应急救援现场管理与善后处理工作;
(七)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火灾事故安全管理;
(八)消防安全责任及管理制度的建立;
(九)企业文化建设基本理论、内涵和措施;
(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十一)典型案例分析。
二、参加对象
(一)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含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工会及其他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等;
(四)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
(一)邀请知名专家学者面授与学员研讨交流相结合;
(二)学习培训内容将根据参训单位需要和学员结构变化作适当调整;
(三)各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求,提出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意向,总局宣教中心将为其另行组织举办相关班次;
(四)学习培训期间,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总局宣教中心《培训证书》。
四、培训班次计划
五、报名方法
(一)请根据需要选择参加班次,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总局宣教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邢艳君、李媛,010-64463009、64463509;
电子邮箱:xjzx_px@163.com
(二)此专题培训计划为意向性安排,总局宣教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班次、确定具体地点、报到时间和培训费用,并及时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三)参加培训以单位名义集体报名,人数不少于10人。
附件:安全生产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