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机构负责人会议的通知
安组委办〔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安排,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定于5月初在京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会议。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3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地点:应急管理部21号办公区A445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
(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
(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
(四)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试点城市(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唐山市、江西省瑞金市、山东省烟台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
请每单位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二)座谈交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筹备情况;
(三)人事司(宣教办)负责同志总结讲话。
四、其他事项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试点城市安全监管局参会。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反馈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田静、张元朴,010-64463407、64463422(均带传真)。
本次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北京和平里大酒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6号,电话: 13691002563?)。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