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进一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末端落实
近日,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末端落实的通知》,聚焦基层末端,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
通知指出,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眼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把安全宣传“五进”作为预防事故、防灾减灾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具体行动,将安全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灵活采取安全宣讲、媒体宣传、应急疏散演练、警示曝光、经验推广、体验式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安全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多措并举,着力打通安全宣传“最后一米”,不断夯实社会安全发展基础,助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通知明确了安全宣传的五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谁监管谁宣传”。哪个机关、哪个单位负有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在开展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排查的同时,就要做好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宣传。二是坚持“谁执法谁宣传”。对于有执法权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宣传融入日常执法检查。三是坚持“谁能进谁宣传”。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业务工作涉及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就要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步进行安全宣传,并指导推动所管理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如安全服务机构专家能够进入企业,就要在开展安全评价、指导检查、安全培训等工作时,同步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四是坚持精准分众宣传。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分类式安全宣传,精准普及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五是坚持聚焦基层末端。持续向基层末端聚焦发力,将安全宣传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务求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机制,构建日常宣传、信息共享、重点宣传、联合策划、联席会议等各项机制,打造“一盘棋”工作格局。通知明确,“五进”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安委会对各区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强化督导推动,注重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资源优势,形成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天津样板”,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