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
1.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
2.推动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之中;结合村规民约的制修订,鼓励村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结合各地实际,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3.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增强安全宣传的普及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山林、草原、古村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依法设立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4.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5.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图书馆、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