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八从此进入三秒跳转 _免费十八款禁用口入口在线看_嫩叶草满18点此进3秒跳转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解读 > 工贸行业调查排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通知

工贸行业调查排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通知

chaxun.monadaapp.com时间:2014/12/27 16:39:46来源: 次浏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在工贸行业全面调查排查存在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要求,请各地区认真做好工贸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调查排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工贸行业全面调查排查,从源头上摸清存在粉尘防爆危险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辨识粉尘燃爆风险,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打好基础,有效遏制工贸行业各类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调查排查范围

????调查范围覆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所有工贸行业。重点调查摸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包括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棉毛麻化纤等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制品加工、烟草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有关要求

????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对企业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8月22日前将表格电子版(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64463303,64463783,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201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

相关资讯

长葛市| 什邡市| 上栗县| 襄城县| 油尖旺区| 新晃| 夹江县| 昭平县| 安陆市| 长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