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xun.monadaapp.com时间:2012/12/18 12:35:41来源:安全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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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全文化专家(第一批)的通知
安宣教〔201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和《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安监总政法〔2011〕172号)的部署,充分发挥安全文化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按照《关于推荐安全文化专家的通知》(安宣教〔2012〕19号)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了一批安全文化专家人选。经研究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意及公示,现公布第一批安全文化专家名单(见附件),聘期两年。
请安全文化专家所在单位支持专家参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文化理论体系建设、规范标准制定修改、重大课题研究推广等安全文化相关工作。安全文化专家要按照《安全文化专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认真履职,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推动安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