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安全生产宣教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安全生产宣教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的通知
安宣教函〔20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安全生产宣教机构:
为充分发挥各地宣教机构在安全生产全局中的作用,推动宣教体系建设,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交流,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的有关部署,认真听取各地对2010年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提前谋划明年全国宣教活动,经总局领导同意,决定召开第二次全国安全生产宣教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12日-13日(11月11日全天报到)
地点:南京钟山宾馆(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宾馆总机:025-84818888,传真025-84809209)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安全生产宣教机构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1.各单位围绕2010年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开展座谈和交流。
2.围绕搭建全国安全宣教信息交流平台和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信息采集工作,征求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3.探讨如何在新时期全面推动安全宣教体系建设,形成合力,促进共同发展等。
四、会议有关事项:
1.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宾馆。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请将回执表于2009年11月5日前传真至总局宣教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010-64463541(带传真) 韩? 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