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没有特权
日前,黄石市纪委近日通报阳新县洋港镇“4·15”较大瓦斯事故查处情况,因迟报瓦斯爆炸事故,阳新原县委书记童金波被免职。
习总书记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这让全社会更加清楚看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希望,更加坚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念与决心。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绝非一句空话。坚持党政同责就意味着维护安全稳定需要党委的力量直接参与,相关的条文已对党委应负的责任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安全稳定方面的事故,将追究党委领导责任。然而,阳新原县委书记童金波接到该事故的报告后,心存侥幸,竟然指示待事故情况查明后再上报,致事故迟报76小时。
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必须严格严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该承担相应责任的不担责或轻担责,导致责任缺失或酿成事故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没有特权,也决不允许特权存在。黄石市纪委对这一事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安的理念,昭示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振了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信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为安全发展凝聚了强大正能量。事实证明,全面依法治安,已经成为当今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正是我们依法治安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