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改革落实 谱写安全新篇
岁末年终,正值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暨安排部署下一年工作之际,作为每一个安全人,在看到可喜成绩的同时,更有豪情壮志投入新一轮工作。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次具体体现,更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
分析当前生产形势: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做到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就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等原则。通过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手段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严格遵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建设方针,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安监执法部门。
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因为安全事故多发性、不确定性,安全生产领域务必要从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方面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针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领域要着力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等加强完善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之规定,群策群力,齐心发力,促进安全生产领域强有力改革,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努力谱写安全生产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